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国内特快专递资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规定表示,国内特快专递资费、明信片寄递资费、印刷品寄递资费和单件重量10公斤以下计泡包裹(每立方分米重量小于167克的包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邮政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邮政企业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邮政业务资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时,应当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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